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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第136讲 京师人文宗教讲堂“道学系列(三十三):如何理解众说纷纭的“道法自然”
2019-07-05

       2019年6月29日,“京师人文讲堂”道学系列讲座第三十三讲“如何理解众说纷纭的‘道法自然’”在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三层报告厅开讲。本次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特聘教授刘笑敢主讲,来自北京高校的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150余人到场聆听了讲座。

刘笑敢教授
 

       刘笑敢教授列举对老子之“自然”的多种理解,分析“自然”词义的复杂性,指出人们对老子“自然”一词的认识产生众多分歧的根源是不同研究和解释方法、一定创新需求、近代以来西方nature概念以及现代汉语影响的结果。对于老子“自然”的真实本义,刘笑敢教授从最高义、价值义、自觉义和整体义四个方面进行了剖析:“自然”以复合词的形式在全文出现五次,在老子的语境中具有特殊性。无论是“道法自然”“希言自然”,还是“犹乎其贵言也,成事遂功,而百姓曰我自然也”,“自然”作为最高实体的道所要自觉效仿的对象,是一种更好的和值得追求的正面价值,是百姓所满意的状态和秩序。价值义本来包含自觉义,如果“自然”是一种价值,意味着我们要追求它、尊重它,这里就有自觉去实现的意思。另外,“道之尊也,德之贵也,夫莫之爵也,而恒自然也”中,“道”“德”是老子哲学中最高的概念,最高的概念体现“自然”,说明“自然”的至高性。“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,而弗能为”,老子超越一般的“为”,提倡“辅万物之自然”,万物的“自然”,是由一切个体所组成的整体概念。而从《庄子》开始,经过河上公、王弼乃至郭象的阐释,“自然”逐渐外在化、个体化、内在化、实有化,呈现出从整体到个体、从追求到顺应、从价值到现实的演变趋势。

讲座现场

 

      此次讲座内容丰富详实,刘笑敢教授返本还源,直切主题的讲解为现场听众带来了一次思想的启迪。互动环节中,刘教授就“如何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知识”“‘无为’和‘有为’的选择与取舍”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。

互动环节

 

    京师人文宗教讲堂本学期讲座已圆满结束。下学期讲座将于2019年9月举行,敬请关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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